ADOBE

軟體授權合約

使用者通知︰請仔細閱讀本協議。一經複製、安裝或使用軟體之全部或任何部分,即視為貴使用戶接受本協議之全部條款,尤其包括︰第4節有關可轉讓性;第6節及第7節有關保證;第8節有關責任事宜;第14節有關連接性及隱私權;以及第16節有關特殊條款與例外情況之規定。貴使用戶同意本協議應如同貴使用戶所簽署之任何其他書面協議。本協議之效力及於貴使用戶和任何其他取得本軟體之法律實體及為該法律實體使用本軟體之人士。如適用的話,例如,僱主。如貴使用戶不同意本協議的條款,請勿使用本軟體。有關退回軟體及退款的條款和限制,請上網站http://www.adobe.com/go/support_tw查詢。

貴使用戶可與ADOBE直接訂立補充或取代本協議的全部或部分之另一書面協議(如:大量授權協議)。

ADOBE及其供應商擁有本軟體之全部智慧財產權。本軟體乃非賣品,只供授權使用。ADOBE准許貴使用戶僅得在遵守本合約各項條款的情況下複製、下載、安裝、使用或以其他方式得益於本軟體的功能或智慧財產權。使用本軟體中包括的若干屬於ADOBE和第三方所有之資料與服務或透過本軟體使用此等資料與服務可能會受另一獨立授權合約、或此等資料與服務中所載或附帶的使用條款或「讀我」檔案中,或http://www.adobe.com/go/thirdparty_tw上等處所規定之其他條款及條件所拘束。

本軟體可能會讓貴使用戶的電腦自動連線至網際網路。有關其他資訊,請參閱第14節和第16節。

本軟體可能含有產品啟動及其他技術,用以防止未經授權之使用及複製。該技術可能會導致貴使用戶的電腦自動連線至網際網路,如第14節所述。此外,一旦連線成功,本軟體就可能將貴使用戶的序號傳送至ADOBE,這麼做可以防止未經許可的軟體使用。有關啟動產品的額外資訊,請上網站http://www.adobe.com/go/activation_tw查詢。

1. 定義。

如果貴使用戶是在美國、加拿大或墨西哥同意本協議,則「Adobe」指的是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一家德拉瓦州的公司,其地址位於345 Park Avenue, San Jose, California 95110。若貴使用戶是在其他地區,則「Adobe」是指Adobe Systems Software Ireland Limited,其地址位於4-6 Riverwalk, Citywest Business Campus, Saggart, Dublin 24, Republic of Ireland。

「Adobe Runtime(s)」意指Adobe AIR、Adobe Flash Player、Shockwave Player、Adobe Media Player或Authorware Player。

「電腦」意指可以接受數位或其他類似形式資訊,並依據一系列指令加以處理,以獲得特定結果之虛擬或實體電腦裝置。

「內部網路」意指只供特定公司或類似事業實體的員工及個別契約人員(即臨時僱員)進入使用的私人專有網路資源。內部網路並不包括網際網路或公開給公眾進入使用的任何其他網路社群(例如會員或訂閱者成立的社群、協會及類似組織)。

「輸出檔」意指由貴使用戶藉由使用本軟體而建立之輸出檔。

除非Adobe另以有效授權指定其他(例如大量授權協議)授權數量,「授權數量」應為一(1)個。

「軟體」意指(a)本協議所涵蓋之所有資訊,包括但不限於︰(i)Adobe或第三方軟體檔案及其他電腦資訊;(ii)伴隨Adobe軟體銷售且並非透過獨立服務而從Adobe取得(除非該服務中另行註明),或透過獨立服務而從其他方取得之樣本及附送圖片、影像、聲音、圖形或其他美術作品(「內容檔」);(iii)相關之解釋內容及檔案(「說明文件」);(iv)字型;以及(b)Adobe並未根據其他協議而隨時提供給貴使用戶之資訊之任何修正版本和副本及其升級版、更新版以及增補(統稱為「更新」)。

2. 軟體授權。

貴使用戶如從Adobe或其認可的被授權者之一獲得本軟體和任何必要的序號,且只要貴使用戶不違反本協議之條款,Adobe即授與貴使用戶一非屬獨家授權之權利,得依照符合下文所述之軟體設計與文件的方式安裝及使用本軟體(無論貴使用戶是從Adobe或經Adobe授權之被授權人取得本軟體)。請參閱第16節有關使用若干產品及元件的特殊規定,包括但不限於字型軟體、Acrobat、After Effects、Adobe Presenter、Contribute、Flash Player、Version Cue及Adobe Runtimes。

2.1 一般用途。只要貴使用戶能夠在本軟體提出要求時,為每一份軟體提出一組有效的序號,就可以在許可數量以內的相容電腦上安裝和使用一份本軟體;以及

2.2 從伺服器配送。貴使用戶可以將本軟體的影像檔複製到內部網路中的檔案伺服器上,以供下載本軟體並安裝至同一內部網路內的電腦上,依照第2.1節許可的範圍內使用;以及

2.3 伺服器用途。貴使用戶可在內部網路之電腦檔案伺服器上安裝本軟體,但僅限於依第2.1節的許可,在相同的內部網路上使用由個別人員開始的軟體。可在該等電腦檔案伺服器上使用本軟體之使用者總人數(並非同時使用之人數)不得超過「許可數量」。

上開規定不准許貴使用戶(直接或透過命令、資料或指令)安裝或存取本軟體,茲列數例如下:(i)由或至內部網路以外之電腦;(ii)為向大眾啟動網頁寄存工作組或服務;(iii)除非經Adobe授權,由任何個人或實體使用、下載、複製或以其他方式得益於本軟體之功能;(iv)有超過許可數量之使用者存取系統之元件、工作流程或服務;或(v)並非由個別使用者開始使用之操作(如自動化伺服器處理);和

2.4 攜帶型電腦或家用電腦。於符合第2.5節之重要限制下,作為依照第2.1節安裝本軟體的電腦的主要使用者(「主要使用者」),可以在一台攜帶型電腦或家中的電腦上安裝本軟體的第二份副本,僅供其自己使用,但在主要電腦上使用本軟體時,不得同時在攜帶型電腦或家中的電腦上使用本軟體。貴使用戶可能會被要求須與Adobe聯絡始得製作第二份副本。

2.5 大量被授權者再次使用之限制。如本軟體係由非教育性之大量被授權者之被授權者依據一Adobe大量授權計劃(目前為Adobe Open Options)所取得者,則依據第2.4節就本軟體所製作之第二份副本僅得為該被授權者之利益及營業所使用。有關大量被授權者之再次使用之更多詳情,請上我們的網站:http://www.adobe.com/go/open_options_tw

2.6 備份。貴使用戶可以製作合理數目的本軟體備份副本,前提條件是不為存檔之外的其他目的安裝或使用貴使用戶的備份副本。

2.7 內容檔。內容檔之相關「讀我」檔案或其他授權如未就此等內容作為其他特定權利或限制規定,則貴使用戶得展示、修改、重製、或配送任何內容檔。但貴使用戶不得單獨配送內容檔(即不得以內容檔作為配送標的產品之主要價值物件),也不得就內容檔或其衍生著作物主張商標權。

2.8 示範應用程式碼。貴使用戶得以變更該軟體程式於相關附隨文件中得確定為示範碼、示範應用程式碼或元件(各稱「示範應用程式碼」)部分之原始碼格式,但僅得為設計、發展及測試網站及使用Adobe軟體系統所發展出之應用程式之目的而為之。但貴使用戶僅能在滿足全數下列條件之情況下複製及配送該示範應用程式碼(經修改或未經修改):(1)貴使用戶係一併配送該經彙編之示範應用程式碼及貴使用戶之應用程式;(2)貴使用戶未於任何為發展網站而設計出之產品或應用程式中納入示範應用程式碼;且(3)貴使用戶未使用Adobe之名稱、標示或其他Adobe之商標來促銷貴使用戶的應用程式。貴使用戶同意將補償Adobe且使Adobe不受因使用或配送貴使用戶的應用程式而產生之任何損失、損害、請求或訴訟,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貴使用戶可能會在與Adobe軟體編碼和/或本軟體有關的文件中,或是貴使用戶與Adobe間的單獨協議中,被授與修改或配送該編碼的額外權利。

2.9 程式語言。本軟體可能包含部分的ExtendScript SDK和Pixel Bender SDK。Adobe依照第2節中的限制,以及第2.8節中包含的許可,授與貴使用戶非獨家授權、不可轉讓、免權利金的ExtendScript SDK和Pixel Bender SDK內各項目的使用權利,且只能用於進行為了和Adobe產品共同運作而設計之應用程式的內部開發用途。

除非第2.9節中有明確規定,ExtendScript SDK或Pixel Bender的其他部分皆不得修改或配送。貴使用戶必須將Adobe的版權聲明包含在貴使用戶的應用程式中,除非貴使用戶在這些程式中加入了能夠反映其他版權歸屬的版權聲明。貴使用戶不得使用Adobe的名稱、標誌或商標來行銷自己的產品。

貴使用戶同意將補償Adobe且使Adobe不遭受因該配送行為而產生之任何損失、損害、請求或訴訟,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

2.10 雙系統平台。本軟體授權在特定作業系統平台上使用。貴使用戶必須為每一個作業系統平台購買使用本軟體的單獨授權。舉例而言,如果貴使用戶想要將本軟體在同時執行Mac OS和Windows平台的裝置上(即雙系統的電腦),同時安裝在這兩種作業系統平台中,則必須先為本軟體取得兩份單獨的授權。即使本軟體專為不同作業系統平台而設計的兩種版本是以同一份媒體交付給貴使用戶,這項規定仍然成立。

2.11 試用版軟體。本軟體或本軟體的一部分,不會在安裝或操作時要求序號,例如在設定為允許有限時間的嘗試或試用,或是限定啟動的次數時。貴使用戶不得以不符合軟體設計或說明文件的方式使用本軟體。例如,除非輸入有效的序號,否則貴使用戶不得在試用期滿後使用本軟體。貴使用戶必須自行承擔存取任何以試用版軟體所建立之輸出檔案的風險。

3. 智慧財產所有權。

本軟體及貴使用戶製作的任何授權副本均為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及其供應商的智慧財產,且歸其所有。本軟體之結構、組織和程式碼均為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及其供應商的有價商業秘密和保密資訊。本軟體受法律保護,其中包括但不限於美國及其他國家之版權法以及國際協約條款。除非明確表述,否則本協議不授予貴使用戶對本軟體之任何智慧產權,此外Adobe及其供應商保留未明確授予之其他全部權利。

4. 限制與要求。

4.1 聲明。貴使用戶獲准製作的任何本軟體之副本,必須包含與本軟體上或本軟體中使用的相同之著作權及其他所有權聲明。

4.2 使用義務。貴使用戶同意不使用本軟體進行本協議未同意的用途,而且貴使用戶不會以不符合軟體設計或說明文件的方式使用本軟體。

4.3 不得修改。除非按第2.7節或第16節獲得許可,否則貴使用戶不得修改、變更或翻譯本軟體。

4.4 不得進行逆向工程。貴使用戶不得就本軟體進行逆向工程、反編譯、反彙編或以其他方式試圖探究本軟體之原始碼;若適用的法律明文規定准許反編譯以便與本軟體達到可交互操作,則不在此限。

4.5 不得解除捆裝。本軟體可能包括多種應用程式、公用程式和元件,可能支援多種平台和語文,也可能以多種媒體提供給貴使用戶或提供多個副本。儘管如此,本軟體是以一個單獨的產品設計並提供給貴使用戶,並作為一個單獨的產品在第2節和第16節中准許的電腦上使用。貴使用戶不須安裝本軟體的所有元件,但是貴使用戶不得為在不同的電腦上使用而解除捆裝本軟體的元件。貴使用戶不得為配送、轉讓或轉售而解除捆裝或重新包裝本軟體。有關本條款的特殊例外情況,請參閱第4.5節。

4.6 不得轉讓。除非本協議有明文授權,否則貴使用戶不得租賃、出租、出售、再授權、讓渡或轉讓本軟體之權利,或授權將本軟體的任何部分複製到另一個人或法律實體的電腦上。但貴使用戶得於符合下述條件之情況下將使用本軟體之全部權利轉讓於另一個人或法律實體:(a)貴使用戶同時對此等個人或法律實體轉讓(i)本協議、(ii)序列號碼、隨附在Adobe或其授權經銷商所提供軟體之本軟體,以及與本軟體結合、包裝或預安裝於本軟體之其他軟體或硬體,包括本軟體之所有副本、升級、更新或舊版本及(iii)字型軟體轉為另一格式的副本;(b)貴使用戶不得保留本軟體之任何升級、更新或副本,包括備份及儲存於電腦內之軟體副本;並且(c)受讓人應接受本協議之全部條款以及貴使用戶據以購得本軟體的有效授權時所約定之其他條款。無論上文如何規定,貴使用戶皆不得轉讓本軟體之教育版、測試版、或不可轉售之副本。轉讓前,Adobe可要求貴使用戶及受讓人雙方以書面確認貴使用戶確實遵守本合約,向Adobe提供有關貴使用戶與受讓人的資料,以及登記作為本軟體的最終使用者。轉讓需時4至6星期。有關詳情請上網http://www.adobe.com/go/support_tw查詢或與Adobe的客服部門聯絡。

4.7 不得用於服務機構。貴使用戶不得以服務機構之模式使用或提供本軟體。

4.8 Adobe Runtime之限制。貴使用戶不得於任何非個人電腦之裝置上或與任何作業系統之嵌入式或裝置版本一同使用Adobe Runtimes。為避免疑義,且僅為舉例,貴使用戶不得使用Adobe Runtimes於任何(a)可攜式裝置、視訊轉換器(STB)、掌上型電腦、電話、聯網板、數位板及非使用Windows XP Tablet PC Edition及其下一代產品之平板電腦、遊戲機、電視、DVD播放機、媒體中心(不包含Windows XP Media Center Edition及其下一代產品)、電子看板或其他數位看板、網路應用產品及其他網路連接裝置、掌上電腦(PDA)、醫療裝置、自動櫃員機、遠程訊息處理裝置、遊戲機器、家庭自動化系統、自助機台、遙控裝置或任何其他消費性電子產品;(b)由操作員操作的移動、有線、衛星或電視系統;或(c)其他封閉式系統裝置。有關取得Adobe Runtime授權以在前開系統上使用Adobe Runtime之資訊,請參閱http://www.adobe.com/go/licensing_tw網頁。

5. 更新版。

本軟體如為Adobe軟體先前版本之升級版或更新版,貴使用戶必須持有此等先前版本之有效授權始得使用升級版或更新版軟體。貴使用戶安裝升級版或更新版後,仍得繼續按原本的最終使用者授權協議使用任何先前版本,但須符合下列條件:(a)升級版或更新版與所有先前版本必須安裝在同一部電腦上;(b)除非全部的升級版或更新版均向其他人移轉或安裝至其他設備上,否則先前版本及其副本均不得向其他人移轉,亦不得安裝至其他設備上;(c)貴使用戶瞭解Adobe對先前版本所負之支援義務,將因取得升級版或更新版而終止。安裝升級版或更新版後,即禁止以其他方式使用先前版本。Adobe可按額外或不同的條款授權貴使用戶使用升級版及更新版。

6. 有限保證。

Adobe向第一手購買軟體授權之個人或機構保證,如其依據本協議條款使用本軟體並且使用於建議之作業系統和硬體組構,則自其收到本軟體起九十(90)日之期間內本軟體將實質符合文件所述之效能。實際效能與「文件」所述之差異如並非顯著,則不構成得主張保證服務之權利。本有限保證不適用於下列依其現狀提供且Adobe不提供擔保的項目:修補程式、轉換為其他格式的字型軟體;本軟體的測試版、試用版、啟用版、評估版、產品製樣版和其他非賣版本(NFR);網站、Adobe線上服務;第三方線上服務;證明文件服務(請參閱第16節);以及任何其他由Adobe提供,從Adobe網站免費下載的軟體如欲申請保證服務,必須於此等九十(90)日期間內向Adobe客戶支援部門提出,並須附購買證明。請上網http://www.adobe.com/go/support_tw至Adobe客戶支援網頁查詢有關保證聲明之詳細資訊。如本軟體之實質效能無法符合說明文件所述,則Adobe及其關係企業之全部責任及貴使用戶可獲得之全部賠償方式,以更換本軟體或退還貴使用戶所支付之授權費用之金額為限,至於應辦理更換或退費,由Adobe決定。本節所述之有限保證賦予貴使用戶特定之合法權利。貴使用戶可依法享有之其他權利,可能依不同司法轄域而有所不同。ADOBE不會在超出法律允許的範圍之下限制貴使用戶的擔保權利。有關特定司法轄區之特定條文,請參閱第 16 節,或聯絡Adobe客服部門。

7. 不保證事項。

前述有限保證ADOBE及其關係企業提供的唯一保證,其中表明了提供擔保之ADOBE、關係企業或其供應商唯一及全部的賠償方式。前述所提供的擔保和任何法律擔保,以及依法無法排除或限制的賠償,即為本軟體適用的所有擔保。除了這類所提供的和法律擔保及賠償以外,ADOBE及其關係企業、供應商和認證機構(請見以下定義)並未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其他保證、條件、承諾或條款,無論是依據成文法、普通法、慣例、常例或其他緣由,包括但不限於其性能、安全性、不侵害第三方權利、整合性、適銷性、可不受干擾而使用、滿意之品質,或是用於任何特定之用途。除了這類所提供的和法律的擔保及賠償以外,ADOBE及其供應商依「現況」及「所有錯誤已包含在內」的條件,提供本軟體及任何網站的存取、ADOBE或第三方的線上服務,以及認證機構服務。此不保證聲明可能不適用於若干州。貴使用戶依法可能享有無法放棄或拒絕的其他擔保權利。ADOBE不會設法以超出法律允許的限度限制貴使用戶的擔保權利。第7節和第8節之規定於本協議因任何原因終止後依然成立,但不默示或准許使用者得於本協議終止後繼續使用本軟體。

8. 責任限制。

ADOBE、其關係企業、其供應商或認證機構,除了提供上述依法無法排除或限制的唯一賠償之外,不會對貴使用戶的任何損失、損害、索償或費用,包括任何後續、間接或偶發之損害,或利潤或盈餘之喪失,或因業務中斷、人身傷害或未能切實注意或第三方索償而引致之任何損害承擔任何責任,即使ADOBE之代表已預先獲知可能發生此類損失、損害、索償或費用,ADOBE仍無任何責任。在任何情況下,ADOBE、其關係企業、其供應商及認證機構按本協議規定所負之所有責任或債務總額應以貴使用戶購買本軟體時所支付之金額(如有的話)為上限。即使在發生實質性或重大違約情況,或者違反本協議之根本或重要條款時,本限制仍應適用。本協議之任何條款並不限制Adobe因怠忽或詐欺造成人身傷害或死亡所應負之責任。Adobe僅針對不保證事項、義務、保證及責任之免責、排除及/或限制等目的,但不就任何其他事宜或其他目的代表其關係企業、其供應商及認證機構。有關詳細資訊,請洽「Adobe客服部門」。

前述限制及排除條款應於使用者所在之管轄地的法律許可範圍內適用本協議。此責任限制可能不適用於若干州。依照消費者保護法或其他法律,貴使用戶可能享有無法放棄的權利。ADOBE不會設法以超出法律允許的限度限制貴使用戶的擔保權利或賠償。有關特定司法轄區的聲明,請參閱第16 節。

9. 出口規則。

貴使用戶不得將本軟體裝運、轉送或出口至「美國出口管理法」或其他出口法規、限制或管制規定(以下統稱「出口法規」)所禁止之國家或任何方式使用本軟體。此外,如本軟體依出口法規視為管制項目,則貴使用戶聲明及保證其並非禁運或受限制國家之公民且不在此等國家境內(包括但不限於伊朗、敘利亞、蘇丹、古巴以及北韓),並且貴使用戶之獲得本軟體不受出口法規之禁止。如貴使用戶未遵守本協議之條款,則貴使用戶所享有之本軟體使用權即告沒收,此為授權使用本軟體之先決條件。

10. 準據法。

如貴使用戶為僅因個人非商業性用途而使用本軟體之消費者,則本協議歸貴使用戶購買使用本軟體之授權時所在州的法律管轄。如貴使用戶為僅因個人非商業性用途而使用本軟體之消費者,則本協議歸貴使用戶購買使用本軟體之授權時所在州的法律管轄。如貴使用戶非此類消費者,則使用戶同意本協議會在消費者保護法和其他法律允許的限度內,在下列地區以現行實體法為執行與釋義之準據:(a)如取得本軟體授權之地點為美國、加拿大或墨西哥,則以美國加州之法律為準據法;或(b)如取得本軟體授權之地點為日本、中國、韓國或其他東南亞國家,而其官方文字係以表意(如漢字、日本漢字或韓文漢字)或類似方式(如韓語諺文或日語假名)書寫,則以日本法律為準據法;或(c)在上述任何司法管轄地以外之地區取得本軟體之授權,則以英格蘭法律為準據法。適用加州法律時,加州聖塔克拉拉郡加州法院;適用日本法律時,東京地方法院;適用英格蘭法律時,英格蘭倫敦法院為本協議所有相關爭議之非唯一轄權法院。本協議不受任何管轄地之法律抵觸原則或《聯合國國際商品買賣契約公約》約束,故本協議明文排除該公約之適用。

11. 一般條款。

本協議之任何部分如經認定為無效或無執行效力,不影響其餘部分之效力,且其餘部分應在條款規定下繼續充份有效並可以執行。本協議之修訂需以書面為之,並經Adobe授權之主管簽名始具效力。本協議已構成Adobe與使用者之間就本軟體相關事宜所為之全部協議,並取代雙方先前就本軟體相關事宜所為之一切申述、討論、承諾、溝通、或廣告。

12. 對美國政府使用者之聲明。

對於美國政府使用者,Adobe同意遵守所有適用之公平機會法,包括適用之第11246號行政命令條文及其修訂條款、1974年通過之越戰退伍軍人輔助法第402節(38 USC 4212)、1973年通過之殘障就業法第503節及其修訂條款以及41 CFR第60-1至60-60、60-250以及60-741部分之管制規定。前句所述之平權措施條款以及管制規定將參照併入本協議。

13. 遵守授權條件。

如貴使用戶為事業、公司或團體機構,則貴使用戶同意,Adobe或其授權代表有權每十二(12)個月不超過一次,提前十(10)日發出通知,即可檢查貴使用戶之記錄、系統及設備,以確認貴使用戶對所有Adobe軟體之使用情形完全符合Adobe之有效授權。若檢查結果顯示出貴使用戶之使用情況不符合有效授權,貴使用戶應立即取得有效授權,使貴用戶之使用情況符合授權條件。

14. 網路連接性及隱私權。

14.1 自動連線至網際網路。本軟體可能會使貴使用戶的電腦自動連線至網際網路,並與Adobe網站通訊,其目的可能包括提供貴使用戶額外的資訊、特點及功能。除非在第14.2節至第14.6節中另行註明,否則下列條文適用於本軟體所有的自動網路連線:

14.1.1 如果本軟體自動連線至網際網路,就會將貴使用戶目前網路連線時使用之網際網路協定位址(「IP位址」)傳送至Adobe網站;

14.1.2 在本軟體自動連線至網際網路時,不會傳送任何可識別個人身份的資訊,除非在某些司法管轄地可能將IP位址視為個人身份識別;以及

14.1.3 在本軟體與Adobe網站進行網路連線和通訊的時候,應遵守Adobe隱私權政策(http://www.adobe.com/go/privacy_tw)。此外,除非貴使用戶當時已取得單獨的條款,否則應遵守Adobe.com使用條款(http://www.adobe.com/go/copyright_tw)。請注意,Adobe隱私權政策允許追蹤網站的造訪活動,並且詳細處理追蹤的主題,以及cookie、網站信標和類似裝置的使用。

14.2 PDF檔案之使用。當貴使用戶以本軟體開啟已透過登錄Ads for Adobe PDF服務啟用廣告顯示功能的PDF檔案時,貴使用戶之電腦可能會連接至由Adobe、廣告商或其他第三方所營運之網站。除了傳送貴使用戶的IP位址,代管網站方可能使用相關技術來傳送(或稱「伺服」)出現在已開啟檔案中或附近的廣告內容或其他電子內容。網站營運者可能也會利用JavaScript、網站信標(又稱行動標籤或單畫素gif圖檔)及其他技術來增加或評估廣告的有效性,並個人化廣告內容。Adobe可能無法存取或控制第三方可能使用之功能,且第三方網站之資訊處理慣例也不在Adobe隱私權政策之涵蓋範圍內。

14.3 更新。本軟體可能導致貴使用戶的電腦自動連接至網際網路,以檢查是否有可自動下載至貴使用戶電腦的更新檔,並讓Adobe得知本軟體已順利安裝完成。有關變更預設更新設定之資訊,請參閱本軟體「說明文件」。 

14.4 Adobe線上服務的使用。本軟體可能使用貴使用戶的電腦自動連線至網際網路,使貴使用戶能夠存取Adobe提供的內容和服務,第16.5節中將會更進一步說明。除此之外,本軟體可能會從這些服務自動更新下載的資料,因此即使貴使用戶離線,也能夠立即使用這些服務。有關變更預設更新設定之資訊,請參閱本軟體「說明文件」。

14.5 數位證書。本軟體使用數位證書協助貴使用戶識別下載的檔案(例如應用程式與內容),以及這些檔案的發行者。例如,Adobe AIR使用數位證書協助貴使用戶識別Adobe AIR應用程式的發行者,而Adobe Acrobat產品系列使用數位證書在PDF文件內簽名及核證簽名,並核證已證明的PDF文件。在進行數位證書核證時,貴使用戶的電腦可能會連接網際網路。

14.6 設定管理員。本軟體可能包含Flash Player。Flash Player可能使本軟體得以於貴使用戶的電腦中將某些使用者設定儲存為本地共享物件。這些設定雖與貴使用戶無關,但能使貴使用戶在Flash Player中設定某些設定組態。請參閱http://www.adobe.com/go/flashplayer_security_tw上更多有關本地共享物件之資訊,及http://www.adobe.com/go/settingsmanager_tw上更多有關設定管理員之資訊。

15. 點對點通訊。

本軟體可能使用貴使用戶與區域網路的連線,自動連線至其他的Adobe軟體,並可能藉此在區域網路上指出自己可與其他的Adobe軟體進行通訊。這些連線可能會傳輸貴使用戶連線至區域網路的IP位址,但是不會透過此網路連線傳輸或接收任何個人識別資訊(除了IP位址在某些司法管轄地可視為個人身份識別之外)。有關變更預設設定之資訊,請參閱本軟體「說明文件」。

16. 特殊條款及例外情況。

本條款載有與本軟件的若干產品及組件有關的特殊規定以及上述條款及條件的有限例外情況。如本條款任何規定與本協議任何其他條款或條件有任何衝突,則以本條款為準。

16.1 無偏見,歐盟條款。

16.1.1 本協議將不妨礙任何當事人,包括以消費者身份進行交易者應享有之法定權利。例如,若紐西蘭使用者購得本軟體作個人使用、家用或者內部使用(非商業用途),則本協議受Consumer Guarantees Act之約束。

16.1.2 如貴使用戶是在歐盟地區(EU)取得本軟體、常住於歐盟地區且身為消費者(亦即,貴使用戶乃是為個人非商業性相關用途使用本軟體),則貴使用戶購買與使用本軟體不需遵守第6條。不過,Adobe提供自購買日起本軟體起2年的保固期間,擔保本軟體用於建議之硬體設定時具有本文件所載之功能(「同意功能」)。與同意功能無顯著差異之功能,無法形成任何保固權。本擔保不適用於貴使用戶索取用來評估、試用、提供產品樣品等用途,亦不適用於將軟體轉換成其他格式或是用於軟體因修改發生故障而無法執行的情況。如要索取保固,必須在2年保固期間通知Adobe客戶支援部門,提供購買本軟體的詳細證明文件。Adobe會向貴使用戶查證本軟體是否有瑕疵,或通知貴使用戶該錯誤的發生是因為安裝本軟體的方式不正確(在這種情況下,Adobe會協助貴使用戶安裝)。如果本軟體有瑕疵,貴使用戶可向Adobe要求退貨或維修本軟體,或是重新提供一份無瑕疵的軟體。提出這些要求時必須出示購買證明文件。如果貴使用戶的擔保明細證明無誤,Adobe會按照貴使用戶的要求維修本軟體,或是重新提供一份無瑕疵的軟體,除非貴使用戶之要求對於Adobe而言並不合理,此時 Adobe 會退款給貴使用戶。如需擔保協助,請聯絡Adobe客戶支援部門。

請注意,第8條(責任限制)條文的規定將繼續適用於貴使用戶對於使用本軟體所提出的所有損壞索賠。不過,如果是在Adobe違反本協議的情況下,Adobe將會承擔合理範圍內所能預見的賠償責任。建議貴使用戶採取所有合理措施以避免及減少損壞,特別是務必進行本軟體以及電腦資料的備份。

本協議(特別是本16.1.2節)內容主要是載明貴使用戶在使用本軟體發生問題時的權利(包括貴使用戶的法定權利)。如貴使用戶的法定權利大於本節規定,應以法定權利為準。

16.2 測試版軟體之附加條款。如本軟體為非商業用途版本或試用版軟體(「測試版軟體」),則適用本條款。測試版軟體為測試版本,不代表Adobe的最終產品,且可能含有程式錯誤,以及導致系統或其他裝置故障和資料遺失的其他問題。Adobe絕不得以商業方式發布或測試版軟體。若貴使用戶根據另一書面協議取得的測試版軟體,如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 Serial Agreement for Unreleased Products,其軟體使用亦受此等協議之拘束。貴使用戶同意按Adobe的要求或在Adobe發行該軟體供商業用途後,交還或銷毀所有測試版軟體副本。貴使用戶使用測試版軟體的風險,由貴使用戶自行承擔。有關測試版軟體的保證免責聲明及責任限制,請參閱第7節和第8節規定。

16.3 教育版軟體產品(Educational Software Product)。若本軟體為教育版軟體產品(僅供教育類使用者(Educational End User)使用而製造並分配的軟體製品),除非貴使用戶係合乎其所在管轄地法律所定義之教育類使用者,否則無權使用此軟體。如需查詢資格限制,請上網查詢:http://www.adobe.com/go/edu_purchasing_tw。若要尋找貴使用戶所在之區域內的Adobe授權學術轉售商,請上網查詢:http://www.adobe.com/go/store_tw

16.4 字型軟體。如果本軟體包含字形軟體:

16.4.1 貴使用戶可如第2節所述將字型軟體與本軟體一併在電腦上使用,並將字型軟體輸出至與該電腦連接的任何輸出裝置。

16.4.2 如授權數量的電腦為五部或以下,貴使用戶可將字型軟體下載到至少與其中一部該類電腦連接的一個輸出裝置的記憶體(硬碟或RAM),使字型軟體仍保留在該輸出裝置內,並且得於許可數量的電腦的數目為五的倍數時,將字型軟體下載到另一輸出裝置。

16.4.3 貴使用戶可將其用於某一特定檔案的字型攜至商業印表機或其他服務機構,而該服務機構可用該(等)字型處理貴使用戶的檔案,但該服務機構須有使用該特定字型軟體的有效授權。

16.4.4 貴使用戶可按下列條件將字形軟體轉換為其他格式,並安裝在其他環境使用:使用或安裝該轉換後的字型軟體的電腦將視為貴使用戶許可數量的電腦。經貴使用戶轉換的字型軟體的使用必須根據本協議的所有條款和條件,並且只能用於貴使用戶一般內部業務或個人用途,除非依據本協議第4.6節之規定,否則不得為任何目的而發送或轉讓。

16.4.5 貴使用戶得為列印及閱覽其電子文件而將字型軟體副本嵌入該電子文件。如貴使用戶嵌入的字型軟體在Adobe的網站(http://www.adobe.com/go/embedding_eula_tw)上被列為「授權嵌入以供編輯使用(licensed for editable embedding)」,貴使用戶亦可將該字型軟體副本予以內嵌,供編輯貴使用戶的電子文件用。本授權並無默示或許可任何其他嵌入權。

16.5 線上服務。

16.5.1 由Adobe提供。本軟體可供貴使用戶存取由Adobe和/或其關係企業維護之網站上代管的內容和各種服務(「Adobe線上服務」)。這些Adobe線上服務的範例可能包括但不限於:資源中心、kuler、Acrobat.com、Bridge Home、說明搜尋、裝置中心和產品歡迎畫面。在某些情況下,Adobe線上服務可能會以功能或擴充檔案的形式出現在軟體內,即使它是在網站上代管。在某些情況下,存取Adobe線上服務可能需要單獨訂閱或其他費用,和/或貴使用戶對額外使用條款的同意,才可進行存取。Adobe線上服務可能無法以所有的語言提供給所有國家的居民,而Adobe可能在任何時候因為任何理由而修改或終止提供Adobe線上服務。Adobe也保留針對過去免費提供的Adobe線上服務,開始收取存取或使用費的權利。由於Adobe線上服務依賴自動網路連線,因此請參閱第14 節,查詢有關網路連線和貴使用戶的隱私權的重要資訊。如同第14 節所述,在本軟體存取Adobe線上服務時,貴使用戶對這些Adobe線上服務的使用受到Adobe隱私權政策(http://www.adobe.com/go/privacy_tw)、Adobe.com使用條款(http://www.adobe.com/go/copyright_tw),以及任何其他可能在當時向貴使用戶出示之使用條款的約束。

16.5.2 由第三方提供。本軟體可供貴使用戶存取由第三方維護,提供產品、資訊、軟體和服務的網站(「第三方線上服務」)。這些第三方線上服務的範例可能包括但不限於:Kodak Easy Share Gallery服務和Adobe Media Player Catalog中的內容。貴使用戶對任何第三方線上服務的存取和使用,會受到這些網站或任何其他與此類第三方廠商線上服務有關的條款、條件、免責和通知之規定所約束。Adobe得隨時基於任何原因修改或停止提供任何第三方線上服務。Adobe不會控制、為其背書或接受第三方線上服務的責任。貴使用戶與任何第三者就第三方線上服務的交易,包括該方的隱私權政策和您個人資訊的使用,商品及服務的交付和付款及與該等交易有關的任何其他條款、條件、保證或聲明,完全屬於貴使用戶與該第三者之間的事宜。第三方線上服務可能無法以所有的語言,提供給所有國家的居民,而第三方可能在任何時候因為任何理由,而修改或終止任何第三方線上服務的提供。

16.5.3 除了ADOBE或其關係企業或第三方以另一項協議明確同意之外,貴使用戶應依第7節和第8 節有關保證及責任限制之規定,自行承擔使用ADOBE及第三方線上服務的全部風險。

16.6 After Effects Render Engine。如果本軟體包含Adobe After Effects的完整版本,則貴使用戶可在其內部網路內的電腦上安裝Render Engine,數目不限,但該內部網路須含至少一部裝有Adobe After Effects軟體的完整版本的電腦。「Render Engine」一詞係指本軟體中容許提供After Effects專案但不能用於建立或修改專案的可安裝部分,並且不包括完整的After Effects使用者介面。

16.7 Version Cue軟體。如本軟體包含Adobe Creative Suite軟體及Version Cue軟體元件,則貴使用戶除得按第2.1節所准安裝一份Version Cue伺服器元件並將之與本軟體的其他元件一併使用外,另得選擇在其內部網路內的一個檔案伺服器上安裝Version Cue伺服器元件,並供該內部網路上的電腦存取(只要該內部網路包括至少一部安裝了Adobe Creative Suite軟體的電腦)。此外,若貴使用戶是提供創意服務的從業人員,則貴使用戶可藉由其內部網路外的用戶端提供存取Version Cue伺服器的權限,唯需符合下列所有條件:

(1) 貴使用戶僅能將存取權限給予為其提供大規模創意服務(如廣告、公共關係、圖形設計等等)之客戶;

(2) 貴使用戶僅能為了讓客戶能夠參與貴使用戶代為處理之創意專案、共同合作並做出貢獻之目的給予存取權限;

(3) 貴使用戶不得收取存取或使用Version Cue伺服器之費用;

(4) 除本文特別明定之目的外,貴使用戶不得為任何其他目的或與貴使用戶所提供之創意服務無關之目的(如為了管理客戶自身之專案)而給予存取Version Cue伺服器之權限;

(5) 貴使用戶之客戶不得下載Version Cue伺服器之副本;和

(6) 貴使用戶遵守本協議其他所有條款及條件。

禁止其他網路用途,包括但不限於使用本軟體啟用網路工作群組或對大眾提供之服務。

16.8 Adobe Drive Client軟體。如果本軟體包含Adobe Creative Suite軟體和Adobe Drive用戶端軟體,只要貴使用戶已經取得用戶端軟體的有效序號,貴使用戶就可以在內部網路中的多台電腦上安裝Adobe Drive用戶端軟體,而非安裝和使用單一一份Adobe Drive用戶端軟體搭配本軟體的其他元件。

16.9 數位證書。

16.9.1 使用。數位證書由第三方認證機構核發,包括列在http://www.adobe.com/go/partners_cds_tw中的Adobe證明文件服務(CDS)供應商(「認證機構」),或可自行簽名。

16.9.2 條款及條件。購買、使用及信任數位證書是貴使用戶及認證機構之責任。信任任何證明文件、數位簽名或認證機構服務之前,貴使用戶應先檢閱相關認證機構據以提供服務之適用條款及條件,包括諸如訂戶合約、證書信任方協議、證書政策和慣例聲明。有關Adobe CDS供應商的資訊,請參閱http://www.adobe.com/go/partners_cds_tw網頁上的連結。

16.9.3 確認聲明。貴使用戶同意(a)數位證書可能在接受核證之前遭到撤銷,致使無效之數位簽名或證書顯示為有效,(b)數位證書之安全性或完整性可能因文件簽名人、適用認證機構或任何第三方之行為或疏忽而有所減損,以及(c)證書可能是非認證機構提供的自行簽名證書。貴使用戶自行負起決定是否信任證書之責任。除非認證機構另行提供個別的書面保證給貴使用戶,否則貴使用戶應自行承擔使用數位證書之風險。

16.9.4 第三方受益人。貴使用戶同意貴使用戶信任之任何認證機構皆為本協議之第三方受益人,且有權以其自身名義如Adobe般執行本協議。

16.9.5 補償。對於因使用或信任任何相關認證機構服務,或與此有關而使Adobe及此類認證機構(除非其條款及條件中明確規定)受到任何及所有責任、損失、訴訟、損害或索賠(包括所有合理的費用、成本和律師費),貴使用戶同意使Adobe及此類認證機構免受傷害;上述使用或信任包括但不限於(a)信任逾期或經撤銷之證書;(b)未正確核證證書;(c)在未經適用之條款及條件、本協議或適用法律授權的情況下使用證書;(d)在信任發行商服務或證書的情況下未能做出合理的判斷;或(e)未能依適用服務相關條款及條件之要求履行任何義務。

16.10 Acrobat Pro及Acrobat Pro Extended功能。

16.10.1 定義。

16.10.1.1 「部署」意指交付或以任何其他方式間接或直接使一個或更多接受者獲得延伸文件。

16.10.1.2 「延伸文件」意指由Acrobat Pro或Acrobat Pro Extended軟體操控之「可動文件格式檔案」使得於各電腦上以PDF格式將文件儲存為檔案。

16.10.2 若軟體之內容包含Acrobat Pro或Acrobat Pro Extended,該軟體即具有得以使貴使用戶以建置於軟體內的數位憑證,將一定的特性轉成PDF檔案的促成科技(即「金鑰」)。貴使用戶同意不以任何目的存取、或意圖存取、控制、使失功能、移除、使用或散布該鍵鑰。

16.10.3 就任何單獨之延伸文件,貴使用戶僅得(a)向無限制數目之單獨接受者開展該延伸文件,但不得自超過500個單獨包含經填寫格式欄位之該延伸文件或任何該延伸文件內容之文本中擷取出資料;或(b)向不超過500之單獨接受者開展該延伸文件,然不限制貴使用戶得以自經接受者填寫並執回予貴用戶之延伸文件中擷取出資料之次數。儘管本協議中有相反之規定,取得額外授權以使用Acrobat Pro或Acrobat Pro Extended時,不得增加上述限制(即上述限制係全部限制之總和,不管貴使用戶取得多少額外使用Acrobat Pro或Acrobat Pro Extended之授權)。

16.11 Acrobat Pro Extended Capture公用程式。如本軟體包含Acrobat Pro Extended Capture公用程式,則除了依照上述第2節之規定安裝本軟體之外,貴使用戶得於另一台Unix電腦上安裝該公用程式。

16.12 「FlashPaper印表機」。儘管本協議有相反之規定,貴使用戶不得(a)於一台伺服器上為多數使用者存取或使用而安裝FlashPaper印表機或(b)修改或替換顯示FlashPaper文件之FlashPaper印表機檢視使用者介面。

16.13 Flash Player Projectors和Runtime。因本軟體之一部或與本軟體一同,或是在輸出檔案中提供予貴使用戶使用任何Flash player、投影機、單獨放映機、插入、runtime、或ActiveX控制之權利,應符合以下連結:http://www.adobe.com/go/flashplayer_usage_tw中所述之限制。除符合其中所規定者外,貴使用戶無使用或配送該軟體之權利。

16.14 裝置中心。顯示在裝置中心的行動裝置影像檔僅供作為模擬的用途。相應行動裝置製造商實際上公開發售的行動裝置不一定會包含裝置中心用來進行模擬的Adobe技術。行動裝置影像檔僅能用於聯合使用本軟體開發之內容的非商業開發用途,而不得用於任何其他或非法的用途。

16.15 「Contribute Publishing Services」。於符合附隨於該軟體之Contribute Publishing Services軟體使用者授權協議之情況下,貴使用戶不應連接至Contribute Publishing Services軟體,除非貴使用戶已為可能連接至Contribute Publishing Services軟體之每個人購得連接至Contribute Publishing Services軟體之授權,但Adobe Contribute軟體之試用版得依據Contribute Publishing Services軟體使用者授權協議安裝並連接至Contribute Publishing Services軟體。

16.16 Adobe Presenter。如本軟體包含Adobe Presenter,則如貴使用戶安裝或使用有關使用本軟體之Adobe Acrobat Connect Add-in,貴使用戶同意將僅於一台桌上型電腦上安裝或使用Acrobat Connect Add-in,而非安裝或使用於非個人電腦之產品,包括但不限於網路設備、視訊轉換器(STB)、掌上型電腦、電話、聯網板。再者,本軟體嵌入於使用本軟體而創造或啟動之介紹、資訊或內容之部分(「Adobe Presenter Run-Time」)僅得與該介紹、資訊或內容一同使用。貴使用戶不得使用,且應確保所有該介紹、資訊或內容之被授權者不使用非如同嵌入於該介紹、資訊或內容者之Adobe Presenter Run-Time。貴使用戶不得,且應確保所有該介紹、資訊或內容之被授權者不對Adobe Presenter Run-Time進行修改、逆向工程或反彙編。

16.17 AVC發送。下列聲明適用於含有AVC匯入及匯出功能之軟體:本產品係經「AVC專利組合授權」授權,可供消費者用於個人及非商業用途,以(a)編碼符合AVC標準之視訊(「AVC視訊」)及/或(b)解碼先前由進行個人及非商業活動之消費者編碼之AVC視訊,及/或解碼從獲准提供AVC視訊之視訊供應商取得之視訊。不核發或不隱含任何其他使用之授權。其他資料可向MPEG LA, L.L.C.索取。請參閱http://www.mpegla.com

16.18 MPEG-2發送。下列聲明適用於含有MPEG-2匯入及匯出功能之軟體:未經MPEG-2專利組合中適用專利之授權,除符合MPEG-2加密套裝媒體視訊資料標準之消費者個人使用方式外,明文禁止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產品,該授權可向MPEG LA, L.L.C. 250 STEELE STREET, SUITE 300 DENVER, COLORADO 80206購買。

16.19 Flash專業版/Adobe Media Encoder。除了貴使用戶已安裝或使用Flash專業版於其上之電腦以外,貴使用戶得安裝及使用附帶於Flash專業版軟體而提供之Adobe Media Encoder於貴使用戶已經安裝及使用該Flash專業版之電腦外另外一台電腦上,但前提為(a)此份安裝僅用於與Adobe Media Encoder有關,貴使用戶藉由使用Flash專業版軟體而創造出之內容,及(b)於貴使用戶不再是該安裝Flash專業版之主要電腦之主要使用者時,不再安裝或使用該Adobe Media Encoder。

如貴使用戶對本協議有任何疑問或需向Adobe索取任何資訊,請按本產品所附地址及聯絡資訊聯絡本公司負責服務貴地區之業務單位。

Adobe、Acrobat、Acrobat Connect、Adobe AIR、Adobe Connect、After Effects、Authorware、Contribute、Creative Suite、Flash、FlashPaper、kuler、Shockwave及Version Cue為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在美國及(或)其他國家之註冊商標或商標。其他所有商標則為其個別之所有者之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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